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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被性侵后,如何避免男性先奸后杀的风险?

  被杀人逃犯性侵,可以说是九死一生吧?这个小姑娘通过自己的智慧,不仅保住了自己的一条命, 还为警方的后续抓捕提供了重要线索,让这个逃犯迅速落网。这个小姑娘到底是怎么做的呢?下面,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说起那天的情况,小桃现在依旧有点瑟瑟发抖,感觉心有余悸,当她跟我讲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捧着热水的手,依旧在微微的颤抖。

  那天晚上,小桃像往常一样,下了晚班骑着电瓶车往家赶,刚刚路过一条人间罕见的乡间小道,突然一个黑影就窜了出来,吓得小桃当场离人带车摔倒在地。

  黑影窜出来以后,手里面就捧着一把明晃晃的剔骨刀,用一种阴惨惨的声调说:别动,配合点,老子手里有人命,不在乎再多一条。

  小桃当时都被吓懵了,脑袋里空白一片,直到那个人将她肩上的挎包拽走,又粗暴的扯着她的衣裳,小桃才猛然惊醒过来,明白了自己当前的处境,大脑开始恢复了飞速的运转。

  小桃猛然一推,但是丝毫没有推动那个人,反倒迎来了两个热辣辣的巴掌,明晃晃的刀一下插在她耳朵边的泥土里。黑影又是一阵阴笑:配合点儿,待会儿说不定还能给你一个痛快!

  正是这句话,让小桃意识到对方说的都是,真的,对方可能真的是个穷凶极恶之徒。小桃心里涌出了无限的绝望,眼泪框开始泛滥,接下来,歹徒肆意妄为的时候,身体的疼痛又再次刺激了小桃:不行,不能死,家里的父母还等着自己呢,必须要想一个办法才行。

  当歹徒实施完一切,小桃立即用带着哭腔的语调说:大哥,可以放我走吗?我就当啥事儿也没发生,我爸妈还在家等着我呢。

  歹徒一愣,随即又阴笑了起来:小姑娘,你这话说的有点迟了,我不会相信的,今天只能怪你倒霉了。

  小桃一听,立即跪了下来:大哥,求求你了,我还没有结婚呢,你放心,我啥事儿也不会说,再说这事儿说了我男朋友就会不要我的,再说了,现在社会这么开放,也算不上多大点事儿,您一看也不像啥坏人,犯得上沾条人命么。

  歹徒明显一愣,拿起的刀也停在空中,似乎在思考什么,随后又问:那我要咋才相信你?

  小桃一看机会来了,头脑赶紧飞速的运转起来:大哥,要不你给我点钱,我听人说这事儿给了钱,我也就告不了您了。我还可以,把我电瓶车送给您,这样您可以迅速离开,您也就安全了。

  歹徒思考了一下,似乎相信了小桃说的,随后就将刀收了起来,又恶狠狠的口气说:今天就信你一回,这是500块钱,算是给你的补偿,你的电瓶车我先借走了。

  后来,小桃确定电瓶车开远以后,迅速的就掏出了手机报了警。随后警方迅速赶到,根据电瓶车上最后的防盗定位,确定了逃犯的大致方向,派出了大量的警力,过了两天后,就将歹徒捉拿归案。

  就这样,小桃凭借自己的临机应变,不仅捡回了自己的一条命,还立下了大功,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最后,顺便说一句:遇见此类事情后,可以事后让对方给钱,让对方以为自己不会报案,从而为自己赢得一条生路。而且,作为权宜之计,收钱后也并不影响最终定性为强奸并最终定罪哟!

  

贞洁烈女、宁可玉碎不可瓦全在当今社会遇到暴力性侵犯时到底值不值得鼓励提倡?通过真实案例分析出现先奸后杀的原因!(附案件分析以及老刑警的应对预防办法)

 

  一些成语一些典故的流传下来是有根据的。但是有一些典故是当时朝代所要求的。并不一定适合我们现在。贞洁在古代的一些朝代,比女人的命还要重要。宁可玉碎不可瓦全比喻宁愿保持高尚的气节死去,而不愿屈辱地活着。宁可什么也不要,也不要不好,不完美的东西。

  选择是一件既容易又困难的事情。不光是犯罪嫌疑人对于受害人也是一样的。很多嫌疑人暴力性犯罪一开始并没有打算实施性犯罪,可能只是打算实施盗窃等一般犯罪,但是遇到某种特定情况的时候临时起意,实施强奸犯罪行为。并且在强奸犯罪后并无杀人的动机。但是遇到特定场景后起了杀心!

  2010年5月11日夜,下沙高教园区桃李苑某室发生命案,1名住户被杀。死者唐某,女性,21岁,浙江某学院学生,103室宿舍成员。据唐的同学和辅导员证实,5月份正值毕业前夕,103室其他成员均已外出实习或回家,只有唐还在宿舍居住,该幢宿舍楼的1楼其他房间也已几乎无人居住。

  发现现场并报警的是唐的辅导员,12日早晨,唐的几名同学收到来自唐某手机的奇怪内容短信,回拨却无人接听,便联系辅导员到宿舍查看。辅导员与宿管员一起开门进入,在床上发现唐的尸体,随即报警。

  现场勘验的情况:门窗及家具完好,宿管员证实开门时门锁为正常锁闭状态,门框、门锁及门把手处未检出陌生指纹。窗户关闭但未上锁,窗帘闭合,窗台上检出男式鞋印,窗台、窗框及玻璃内外面均检出陌生指纹。唐的手提电脑、手机、挎包、钱包以及包内现金丢失。

  死者被发现时位于自己床上,尸体大部分以被子蒙住,并被闭合的蚊帐遮掩,仅有一条腿外露,垂下床沿,脚趾触及地面上的衣物。口中有堵塞物,经检验为死者的毛巾。

  进一步解剖证实,死者死于勒颈窒息,无其他致命伤。子宫无破损,宫内提取液中含有精液成分。

  经过走访调查及调取小区监控录像资料,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小区附近一名江苏籍无业人员刘某,并于5月12日晚20:00左右在上海将其抓获归案。刘某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其交代,以前曾有过偷窃行为,并因此被开除工作。5月11日晚,刘某在桃李苑寻找作案对象,见21幢的墙边有一辆自行车,便踏着自行车爬到105室窗口,发现105室窗户已锁,便翻入隔壁的103室窗口,即唐川琳所住房间。因天气较热,唐某睡觉时未关窗,窗外也无防护网,于是刘某顺利入室。

  刘某交代,入室后在窃取手提电脑时绊到电源线发生了响动,惊醒了床上睡觉的被害人,情急之下将唐某按倒在床,捂住嘴,以言语恐吓威胁。唐极力挣扎反抗,刘某用挂在床头的毛巾塞进唐的口中,用手提电脑的电源线反绑唐的双手。

  在此过程中与唐发生身体接触,让刘某感觉到唐是个年轻柔弱的女孩,遂产生强奸的 念头。因唐的双手被反绑,睡裙无法脱下,刘某就将睡裙撕碎丢在床头角落,将唐的内裤褪下,实施了强奸。

  刘某供述,被害人虽双手被绑,仍激烈反抗,不得不用力按压其肩部、手臂、腿部,并掐捏其乳房,才勉强得以实施强奸。第一次施暴之后,唐某因惊吓疼痛和体力透支而昏厥不省人事,刘某趁机打开房间电灯,在屋内继续翻找盗窃,窃得唐的挎包、钱包、手机、手提电脑及300余元现金,未找到贵重物品。

  心有不甘的刘某在灯光下看清了唐的容貌,兽性大发,丧心病狂的对已经昏迷的唐川琳实施了第二次强奸。剧痛让唐再次醒来并拼命反抗,挣扎中唐未被捆绑的双腿踢到刘某的小腹,刘某恼羞成怒,将床边桌上台灯的电源线扯断,绕在唐的脖颈处用力勒紧,直至唐失去意识仍不松手,长达2分钟之久,从而导致唐机械性窒息死亡。

  据其供述,因担心女孩未死,他并未将勒在唐脖颈处的电线解下,只把捆绑双手的手提电脑电源线解开并盗走。临走时刘某用床上的被子蒙住唐某的尸体,将蚊帐和窗帘拉合作为遮掩,从窗户翻出房间,关闭玻璃窗,但从外面无法锁紧。刘某将盗窃所得财物装进一个书包中,趁夜色离开现场,整个作案过程没有惊动楼内其他人员和保安。

  刘某逃离之后,仍提心吊胆,生怕唐川琳未死,心虚之下,用唐的手机向手机中的部分联系人号码发短信,打探唐的情况,询问唐是否已死。

  此举引起唐某同学的警惕,找到辅导员去唐某的宿舍查看。于是发现命案现场,最终警方雷霆出击,仅用了十几个小时,就在上海将刘某迅速抓获。至此,该案件告破。等待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例中涉及法律知识小结:

  案例中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罪名应当定性为强奸罪!有人问为什么不是故意杀人?虽然最终将被害人勒死。因为将受害人杀死并非犯罪嫌疑人刘某的第一犯罪动机。反而强奸犯罪是刘某的犯罪动机。但是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后果是加重情节!

  强奸罪本身就是重罪,再加上致人死亡的后果。定性故意杀人罪与强奸罪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等待刘某的毫无疑问就是死刑!

  1、案发现场的情况:

  案发现场位于某学校一楼,犯罪嫌疑人比较易于攀爬;

  案发现场宿舍内仅有被害人一人,遇到突发状况时没有帮手;

  案发现场门是锁好的,但是致命的是窗户无防盗窗,而且窗户开着,给了犯罪嫌疑人进出的机会;

  案发现场宿舍隔壁宿舍以及相邻的住宿楼之间没有相应的管理员等,案发后反抗、呼救声音不能被及时发现并予以救援;

  2、被害人的应对:

  被害人没有第一时间做出反抗呼救的动作后,并无任何回应。那么此时我们应该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尽量地对当前形势作出评估。自己是继续反抗,还是尽可能地放弃抵抗。

  即便是打算继续反抗,也需要利用自己的优点,那就是漆黑一片的时候,利用好自己对于房间的布局的熟悉程度,尽快的拿到有用的工具在手。这样子会让不占体力优势的自己有一些反抗的机会!改变力量对比,制造出较大的声响等,尽可能地坚持到救援到来。

  或者是评估后认为自己并无任何优势,那就忍辱负重。先保命,再报警后惩罚坏人。那么此时我们就不能做出更加激烈的反抗动作。此时的受害人没有及时控制自己呼救反抗的动作幅度,招致了犯罪嫌疑人的杀心!

  3、嫌疑人的 作案动机变化:

  一开始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动机仅仅是寻找合适的盗窃地点;经过巡查105房间没有人,进不去的情况下,才尝试翻入105隔壁的103房间。此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寻找可以进入的房间,实现自己盗窃的目的。

  进入房间后,刘某的作案目的仍然是盗窃。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将睡眠中的被害人惊醒。在与受害人肢体接触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刘某判断出受害人系单身女性。此时刘某的犯罪动机发生了变化。不光打算盗窃,还打算性侵受害人。

  在将受害人控制以后,丧尽天良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再次实施性侵,此时受害人已经处于严重的劣势地位。但是受害人仍然试图反抗。并且在一次没有实际效果的反抗后,彻底地激怒了犯罪嫌疑人刘某。

  被激怒后的刘某做出了激烈的反应,那就是顺手将边上的台灯线勒住受害人的脖子。直至将受害人勒死!

  小结:

  原本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很简单,就是盗窃。但是随着案情发展,犯罪嫌疑人的主动权越来越多,性侵以及杀人的严重恶果。以上三种情况,缺一不可。也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一步步地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我们没有任何批评受害人的意思。我们只是感觉惋惜。我们也知道当人遇到危机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反抗。但是在力量悬殊且没有外部援助的情况下,很多时候我们没有选择。我们这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冷静。尽可能地将危害后果降到最低。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古代的有些旧观念可以适当地摒弃了。活着是所有事情的前提条件。即便是不愿意活了,也要活到犯罪嫌疑人接受惩罚以后!

  我一个老刑警朋友给我介绍的办案经验——我们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暴力性侵犯最开始的时候:

  这个阶段是施暴者与受害人接触的第一阶段。这个时期是彼此内心判断衡量评估的时间。这个时期也是施暴者还没有适应的时间段。也是我们获救的最佳时间段。

  这个时期是我们自救或者呼叫救援的最佳时间段。我们尽可能地制造出最大的声音以及动静。最简单的就是呼喊救命之类的。用尽我们最大的力气,最高的声音!

  推倒家里的大件家具等,尽可能地制造出最响亮的动静!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力!同时尽可能地制造案发现场的混乱。给施暴者制造难度。

  利用手边上一切能够利用的东西,比如手提包、衣服等。挥舞起来,就能够拖延一小会儿的时间。假如有准备好的喷雾器那就更完美了。直接用起来!这个阶段不要有任何的顾虑与担心。能够正面对抗就对抗,不敢正面对抗就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

  第二个阶段:施暴者已经占据上风或者已经完全控制局面的时候:

  这个阶段记住一条:切忌激怒施暴者!

  因为经过上一个阶段的对抗,施暴者通过努力控制了局面,这个时候施暴者内心是愤怒的!我们任何一个微小的反抗举动都有可能点燃施暴者内心的火药桶!

  后果轻者被施暴者毒打一顿,重者可能激起施暴者的杀心!

  这个时候我们做不到主动递上避孕套,但是我们可以做到安静、冷静!这时候我们只能选择配合!无论是施暴者索取我们的财物,还是要我们的身体!我们只能配合,因为即便是我们不配合,结果也还是会一样发生。甚至是更加恶劣的结果。

  这个阶段的主动权已经完全是犯罪嫌疑人所有。而且激怒犯罪嫌疑人之后,一旦发罪嫌疑人起了杀心,在很短的时间,就能够杀掉一个人!一旦我们没有了,那么什么都没有了!

  利用这个阶段,我们一定要仔细观察对方,对方的一些特征我们要记下来,比如大概的身高、身材,衣着等。一些区别于常人的特征更要记清楚。比如身上的痣等!因为后期的破案非常需要这些证据。

  一对一案件的破案,越是细节的证据越有证明力,越有助于案件侦办!

  第一条:安装摄像头:

  现在像素还可以的摄像头只要一百多,手机安装一个软件就可以了。网络很多时候都是免费送的。大门口安装一个。靠外侧的墙上各装上一个。室内两三个。足够了。尤其是大门口的监控,不仅仅是能够录像保存。震慑作用更大!

  第二条:每次回家的时候,注意观察下大门:

  大门上除了自己动手贴上去的东西,其余任何东西都要撕掉!每天或者定时清理门上的小广告之类的,就是对有些心怀不轨的人说,我天天在家!你没有机会!

  第三条:遇到不可避免的维修的时候:

  一定要找熟人的熟人维修,最起码能够有一定的知根知底能力。实在找不到,那就找陌生人,一定选择在白天,选择正规维修公司。在维修期间,假装接一个公安局朋友的电话。你们的聊天必然的被维修师傅听到。不管他有没有心怀不轨,信不信,最起码会忌惮!因为他也不清楚你的底细。

  第四条:假如正好你喜欢养宠物:

  那么一条合适的狗就是最最合适的预防方法,而且是有奇效!狗比人类的听觉、嗅觉灵敏多少倍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是几十倍以上。尤其是住楼房的,下药先毒死狗的机会都没有!

  而且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忠诚度在所有动物里面最高!

  类似的独居安全建议还有很多,我们可以上网搜索浏览学习!预防与学习永远不晚!

  首先借此文章,再次悼念案例中的青春女孩唐川琳,愿她在天堂安息!法律对犯罪嫌疑人刘某的严惩是最好的告慰!

  同时希望独居或者单身居住的女性们,仔细看完这篇文章。我们不会主动伤害他人,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学习做到预防被他人所伤!预防与学习永远不晚,也是最有效的!

  很多事情我们可以事后弥补,但是有些事情我们事后就没有办法弥补。我们只能是预防。身心的伤害是没有办法弥补的!当我们处在被暴力侵害的第二阶段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清楚的记得:只能是配合。

  将事情的危害后果降到最低是我们遇到类似事情最理性的处理办法。即便是我们也不愿意继续活着。那我们也要亲眼看到恶人受到惩罚以后再说。

  全文结束,共计4660字。希望辛辛苦苦写的文章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阅读评论转发。帮助到更多的人。我是法与生活手拉手。任何法律问题,请留言或者私信。谢谢阅读。

  首先,女性被性侵后为什么会被先奸后杀,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考虑

  “先奸后杀”涉及两个罪名: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先杀后奸”涉及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为什么会这样?

  从本质上来看,这是一种处于自我保护机制的应急模式。

  一、杀人行为没有提前的预谋性动机多为在施暴过程中受害人的剧烈反抗引起的犯意突起,包含了恐惧因为剧烈喊叫和挣扎导致被人发现的心理,于是临时起意,心理紧张度达到顶峰,只想要立刻将受害者完全控制,出现杀人行为。

  二、此类杀人可能是有预谋的,也可能是没有预谋的。

  举个例子,2009年8月26日晚,犯罪者华某开着摩托车在街上转,当晚十一点左右在某中学附近看到被害人邓某(女,殁年16岁)一个人在路上,于是就走上去搭讪。随后,华某将受害人强行带到某大桥桥洞下,利用诸多暴力手段胁迫对李某实施强奸,强奸后将受害人推入不远处的江中,离开了现场。

  强奸取证是很容易的,不杀人100%判三年(对于受害人不起诉的情况,本身就没办法计入强奸案,对其讨论根本没用意义),杀人还可能脱罪(不要说命案必破,失踪人口了解一下?),就算被抓也不一定死刑(很可能死缓,也就是无期)。

  另外,强奸往往伴随着受害人激烈的挣扎,实施犯罪的人在心理扭曲和激素的刺激下往往会冲着直接目的------怎么满足兽欲,从而对被害人采取扼颈,击打头部,捂住口鼻等方式让被害人昏迷。当犯罪分子强奸完后,大脑一般都会放空,这时候又会害怕被害人起诉,所以多半会杀死被害人,以这种方式逃避现实,寄希于侥幸,能逃离法网,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面对他们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何避免男性先奸后杀的风险?

  性冲动会严重影响理性判断,女性面对强奸,过于强烈的反抗(比如踢裆)可能导致杀身之祸。在很多奸杀的司法案例中,罪犯都没有犯罪前科,只是在遭遇强烈反抗时恼羞成怒,临时起意杀人。这不是说女性应该乖乖地被侵犯,而是在确实无法逃脱的情况下,首先应该考虑的是生命安全。

  根据犯罪学的研究,大约 80% 的强奸都发生在熟人之间。

  所以提醒女性,一是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对身边人品不佳的男性保持一定距离,不要轻易和他们单独在封闭空间共处;

  二是遭到调戏、骚扰时发出明确有力的拒绝信号,而不是让骚扰者误认为“半推半就”而受到鼓励。

  三、如果实在跑不掉,请对方带上安全套。

  他要你脱衣服就脱掉,让你分开腿就分开,但是记住说“不要”,千万不要喊叫,你的叫声不会比警报器声音大的,而且有些罪犯你越激烈反抗越喊叫,他就会越兴奋,甚至虐待你,或者用其他方式侮辱你,只会加重你的痛苦。开始以后尽量让自己的身体僵硬一点,罪犯会觉得索然无味,减少侵犯你的时间。结束后马上带着用过的安全套去公安局报警(如果罪犯遗落在案发现场),这个是很重要的证据。如果罪犯拒绝带套, 千万不要去洗澡一类,你体内的精液就是证据,衣物不要更换清洗,内裤可能染有精斑,外衣纤维可以和现场剐蹭痕迹进行比对。

  四、如果是被陌生人侮辱了,切记不要说“我记住你的样子”之类的话,毕竟生命比清白重要。我记得北大有一个被出租车司机侮辱的女生就因此失去了生命!

  最后说一句,如今已经不是“无贞操,毋宁死”的封建社会,失身总比丢命好,活着才能有亲自讨回公道的可能性,不是吗?

  我来说说一件真人真事,村子里的一个女孩,22岁,被歹徒残忍强奸。强奸过后,歹徒为避免警方抓捕,一不做二不休,打算要杀了女孩。而女孩却幸运地死里逃生,,从歹徒的刀下躲过一劫。虽说有运气成分,但是不得不说女孩的聪明机灵。

  村子里的小桃长得俊俏秀丽,是远近闻名的美人,从18岁开始,上门说媒的人就没有断过。15年的时候,小桃终于挑中了意中人,恋爱一年多,正打算定亲结婚呢,就在2022年大学深秋的一天晚上,小桃遭遇了一生中最大的伤害。

  那天,小桃跟男朋友去两公里远的镇子上买东西,回来的时候已到晚上9点多,正巧男朋友急性阑尾炎发作,住进了镇卫生院。因为农村人淳朴,多少年来,连一只鸡都很少丢过,更别说强奸杀人案了,所以,小桃也没当回事,就急匆匆往家赶。

  就在距离家不到一公里的地方,略显偏僻,小桃图然听到了急匆匆的脚步声,回头一看,一个30多岁的男人追到了跟前,凶相毕露,一把刀已经架到了脖子上,威胁小桃不要出声,便往更隐蔽的沟里拉,小桃吓得心胆俱裂,不敢反抗。到了一处沟里,男人脱了小桃的衣服裤子,肆意猥亵奸淫……

  事后,正准备穿衣服的小桃,突然看到男人眼中凶光一闪,刀子又不知什么时候,拿到了手里,小桃明白,男人估计要杀人灭口,小桃心里一惊,急中生智对歹徒说:“你也满足了,给我一百块钱吧,算是对你优惠很多了,对其他客人,我最高都收过600,感觉你也不错,我也有感觉,以后给你一律优惠价格,100元一次,但是一定不能告诉其他人,否则我就没办法做这个了……“歹徒狐疑地看着小桃说:“你是做这个的?但是我现在身上只有几十块钱”。小桃接到:“几十?都拿来“。并且装模作样地在歹徒身上搜了搜,然后说“好吧,剩下的下次补上,以后找我提前一天联系,找个安全的地方”,然后给歹徒留了联系方式。歹徒手里的刀子早已经不见了,并且一脸轻松地跟小桃嬉闹起来,最后还把小桃送到了村口……

  当然,警方轻松地抓住了歹徒,并且判了刑。从这件事,我觉得避免被先奸后杀,有以下几条建议:

  1、女性避免一个人尤其在晚上出现在偏僻无人的地方,这种地方,容易勾起人心中的恶魔的罪恶,容易被被劫持伤害。

  2、被控制后,一定保持理智,观察周围,如有机会,一定尝试呼救和逃脱。

  3、当厄运不可避免时,保持假装顺从,避免激怒歹徒,引起进一步更大的伤害。

  4、假意跟歹徒交流,表示对歹徒有好感,或者其他方面交流打动歹徒,争取避免危害性命。

  5、当所有的努力起不到作用时,瞅准机会,奋起反抗,给歹徒致命一击,也许有生还机会!

  欢迎大家再补充。

  一些不理智的女性,一旦被性侵后,不但身心受到了伤害,可能因为自己不明智的做法,白白搭上了一条命,让人感到无比的心痛,下面给大家说说这个女人,因为自己的智慧,不但捡了一条命,还帮警察顺利抓到了罪犯!

  小美是一个粉丝厂的封口员,就是那种民办的厂子,没有底薪,计较工资,多干多得,她等到装粉丝的工人,把粉丝装到袋里,然后放到箱里后,她再负责把粉丝袋用封口机,一个一个封上,在装到箱子里封上!

  每天下班时,都是装粉丝的工人箱子送到她这,她是最后一道工序,所以就比别的工人走的晚,有一天工厂来了一批订单,要的挺急,她为了不耽误厂子出货,就贪黑多干了一会,没想到,就晚这一会,自己在回家的路上,出事了!

  小美回家的路程,必须经过一片废弃的啤酒厂,厂子挺大,里面有几栋废弃的破三层楼,荒草丛生的,她每次路过时,都恨不得把电瓶车油门线拧断,好一下就过去了!

  那天小美就是在这个地方出的事,当时她刚骑到啤酒厂侧门,就通过微弱的车灯看到,路上有个大木头,把道挡住了,很自然的,她就放慢了车速,想到跟前看看什么情况,在她骑到木头跟前,还没等看清什么情况时,感觉后背一下被尖锐的东西顶住了,她啊的一声,就喊了出来,没等她喊第二声,嘴就被一只手堵住了,还传来了让她浑身发抖的说话声!

  别喊,再喊,我就捅死你,下车,跟我进来,小美这才反应过来,遇到抢劫的了,她被人用刀胁迫着,推着电瓶车就从侧门走进了废弃的啤酒厂院里!

  走了大概有一百米,那人让她停了下来,把电瓶车停好,还把钥匙拔了下来,然后又拿刀胁迫着小美,来到了啤酒厂一个二楼上,原来好像是宿舍的房间!

  小美胆战心惊的打量了一下这个房间,一个凳子上点着一根烧了快一半的蜡,窗户用废纸箱子封上了,在角落里,有一个用几张草垫子铺成的床,那个人告诉她,我不想伤害你,但是你别喊别叫,别让我生气,要不然别怪我对你下死手,去,过去躺下!

  就在小美犹豫的时候,感觉后背一疼,估计是那人用刀尖又顶了她一下,那人在后面一推她,她踉跄着就被推到了床边,那人跟个疯子一样,过来撕扯她的衣服,这时候,小美也冷静下来了!

  她边说大哥你别急,慢慢来,我知道我也跑不了,你要做什么我也懂,没必要把我衣服都撕坏了,虽然不值钱,那也是花钱买的,我一个打工的女人,离婚的,还带着个孩子,挣钱不容易,衣服坏了,还得花钱去买,本来就没钱,这不是雪上加霜吗,你说对不对大哥?

  那个人也真听进去了,说好,那我就尽量不撕烂你的衣服,然后一下就把小美压到了身下,对小美实施了侵害,小美的泪水,顺着脸流了下来!

  罪犯实施犯罪后,看到了小美在哭,把刀举在手上,问她哭什么?小美说,我们能心平气和的说会话吗?那人问她想说什么?小美这时候,勇敢的抬起了头,说自己也是苦命的人,从结婚就没过一天好日子,因为老公赌博,还打她骂她,最后离婚了,孩子归她,老公一分钱抚养费不给,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说完,自己又哭上了!

  这时候,小美明显的感到,罪犯有点心软了,还把刀放到了一边,她继续对他说,这可能就是命,离婚了,钱挣不来,这又遇到了你,也不知道是缘分还是倒霉,或者是我点背,大哥,你能不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美这一问,罪犯反倒有点蒙了,他挠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也许这是缘分吧,你说这事怎么办?我都把你强奸了,我放你走的话,你是不是得报警抓我?

  小美强忍着怒火,假装叹了口气,说这也许是天意,更是我的命,命中注定遇到你,有你这一劫,报警抓你,还有用吗?时光能倒流吗?难道你还能不强奸我不成,我要是报警了,别人都知道了,我还有脸做人吗?算了,我就这命,认了,我就当从来没见过你!

  罪犯真的被小美给说动心了,也完全放下了戒备心,竟然告诉小美,你放心,等以后我有钱了,我在这等你,我用钱来弥补对你的伤害,或者你来找我,我想办法给你弄钱,让你和孩子过上好日子!

  小美怀着不敢相信的眼光看着一个罪犯,说真的假的?我命够苦了,你可别再连伤害带忽悠我了?那罪犯说你先走吧,如果相信我,过几天你再来一次,你就知道我是不是忽悠你了!

  小美持着怀疑的态度,接过了他给的车钥匙,然后一步一回头的走了,罪犯还冲她摆手哪,估计是以为小美舍不得走?其实哪,小美是怕他在后面给她一刀,对她下黑手而已!

  小美找到了自己的电瓶车,也没敢太慌张的跑,待把电动车推到了路上,骑上电动车时,感觉没人追过来了,这才加大油门,直接骑着电动车去了派出所!

  在小美悄悄带着警察来时,罪犯还悠然自得的躺在破草垫子上做美梦哪,估计心里还在策划抢劫或者别的罪行哪,他做梦也没想到,刚才还楚楚可怜的小美,在不到二十分钟内,竟然带着警察来了!

  在面对歹徒时,不要说。1,我记住你了。2,你给我等着。3,我一定要报警,让你死无葬身之地。4,我爸是警察,让他弄死你!5,你个王八蛋,畜牲不如的东西,你去死。以下有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案子。

  五六年前,在派出所工作的时候,遇到一个女的报警,说是被人抢劫,实际上是被人性侵,她能活着打出报警电话,我只能说她很聪明!

  这个女的是个出纳,工作单位是农村的一家有机肥厂,厂区是在她家邻村村外空地上新建的,周围没有人家住,从她家到厂子,有一条很长的水泥路,路边只有庄稼地。

  这天早晨天蒙蒙亮,她骑电动车去单位,那天需要跟领导出差,所以去得比较早。

  就在这段水泥路上,前不前后不后的位置,有一个男的拖拉着脚在前面走,她有点害怕,曾犹豫是否要超过他。

  转念一想,应该是四邻八村的某个流浪汉吧,于是她扭大“油门”想超过那个人。

  结果那个人并没有去拉她的电动车,而是猛地推了她一把,直接把她连人带车推到了路边的庄稼地里。

  她重重地倒在地里,心想肯定遇到坏人了。

  在这男的向她扑过来得一瞬间,她把手机从兜里掏出来偷偷扔到了一边的草丛里。

  这男的上去就用膝盖顶住了她的腹部,从腰间摸出一把刀,是一把三角形剔骨刀,寒光闪闪。

  她从没见过这阵势,浑身瞬间软了下来。这男的于是做了不该做的事。

  期间这男的一直把刀架在她脖子上,她一声也敢没出。

  完事后,这男的问“知道我是谁吗?”

  她很机灵,回答说:“不知道,天这么暗,看不清。”

  这男的拍拍身上的土,蹲下翻了翻她的手提包,拿起来就往东去了。

  看到男的走远了,她从地上找回手机,报警了。

  我带人去的时候,她站在路上,说自己被抢劫,抢走了一些重要单据和少量现金,嫌疑人往东跑了。

  我马上问了她嫌疑人的特征,她说得很清楚。于是我先安排了两个人试试能不能追上,又联系增援,到现场取证。

  去追的人说没结果,我就仔细观察这女的,她的衣服很明显有撕裂的痕迹,脖子上也有抓痕,这应该不是单纯的抢劫。

  原来这女的怕影响自己的名誉,隐瞒了被性侵的事实。

  在农村,很多被害人都是因为怕名誉受损,不报警或者隐瞒事实,如果没有那些被抢走的重要单据,这女的估计也不会报警。

  很让人遗憾的是,后来案子没破,这家伙犯罪时用了安全措施,把证据带走了!地上的脚印也非常凌乱,难以提取,水泥路上更是光溜溜,啥也看不到。

  嫌疑人用了安全措施,可能也是她没受到生命威胁的原因之一。

  听说老婆被抢,女子的丈夫火急火燎到了派出所,我们向他介绍了情况,没有说女子被性侵的事。

  应该说,恶性性侵案件这几年少多了,性侵之后“灭口”的也不太多,被“灭口”的多因嫌疑人怕东窗事发,再就是被害人过度抗拒或者说出激怒嫌疑人的语言。

  这位女子的聪明之处在以下几点:一是不言语刺激嫌疑人,谎称看不清对方模样。二是牢记嫌疑人体征,为破案提供帮助。三是乘其不备掩藏通信工具,及时报案。

  面临名誉和生命的选择,如何应对非常重要。在对方穷凶极恶,无所顾忌的情况下,还是要放低姿态,见机行事,毕竟局势的控制权不在自己手里。

  但也不能一味退让,如果能抓住机会,利用一切可用就便器材,确保制胜一击,当出手必出手,实施正当防卫。

  我来说一个真实的案例

  我二姐夫村里的,地点在安徽省宿松县河塌乡,时间大概在十年前,一个寒冷的冬天,在外打工的人陆续回家过年。

  出在打工闲下来的人们都围在一起打牌,旁边看热闹的人也多,大概下午四点的时候,看热闹的人群中一个女孩子的电话铃声响了,她的一位闺蜜从外地回来了,打电话给她想让她去镇上接她一下,她们那个村离镇上大概6公里,那条路我也经常走过,比较冷清,小路两边都是参天大松树,偶尔一两户人家,女孩接到电话就回家骑个自行车上路了

  然而她没有想到的是,在她接电话的时候,一双恶魔般的眼睛已经盯上她了,知道她要去街上接人,就偷偷的骑车追了上去,作案地点也就是在半路上的山林里,等到了天黑的时候,街上的女孩联系不到遇害女孩,就打电话告诉了她的父母,村里人连夜一路的寻找,没有找到,就报警了

  等到警察发现遇害女孩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听说当时女孩已经面目全非,那个变态杀人犯用塑料薄膜把女孩子的脸全毁了,可惜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孩子,就这样香消玉损,案子也很快就破了,犯罪分子家中独生子,也算绝后了,只是苦了女孩家的父母,一夜白了头发,

  最后我只是要告诉家有儿女父母,一定要教育好子女,不要犯罪,家有女儿的一定要教育她保护好自己,晚上不要独自外出,家长也要做到安全接送,不要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逝者安息,

  首先配合好他的情绪,少说话,多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再尽量配合好他的动作说一些好听的话。

  现在的遇见这样的事,顺从配合是明智的选择,在机智一点,想办法脱身,是最好的办法。凡是这样的人,一般都是亡命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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