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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制定的五大刑法?

  

朱元璋制定的五大刑法?

  

朱元璋制定的五大刑法?

  

朱元璋制定的五大刑法?

  

朱元璋制定的五大刑法?

  朱元璋制定的五大刑法?

  1、剥皮

  明朝贪污成风,为了治理源源不断的贪官,朱元璋发明了一种痛苦远超凌迟活剐的极刑,这种刑罚能够将皮完整的剥下来,然后塞东西进去再缝起来,通常受刑之人不是活活痛死就是被自己吓死。为了整治这些贪官,朱元璋还建造了一个专门行刑的“皮场庙”,而行刑的刽子手也是经过层层选拔上岗,不仅要狠,还要刀法干净利落,不然行刑的时候质量就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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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梳洗

  这里所说的梳洗并不是指古代女子的日常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对于女子来说这种刑法让人生不如死。它一般是先用开水浇人,再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整个过程中,犯人受尽了痛苦,热水的滚烫和刷肉之痛都是难以忍受的,许多犯人都是受不了痛苦而死去。

  在历史上,朱元璋的残忍和狠毒是出了大名的,不少学者称其为屠夫皇帝,一点也不为过。朱元璋掌权和统治时期,一个个功臣,一个个文人,莫名其妙地在他的屠刀下丧命;就连一些远离政治的女人,也遭到了他的欺辱和残害。这些苦命的女人中,有村野女巫,有民间才女,有青楼娼妓,有属下婆姨,有功臣老婆,也有朱元璋本人自己的女人。翻阅史料,关于朱元璋残害女人的记载,让人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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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越有女子鲁氏,自言能通天文,诳说灾异,惑众。上以为乱民,命戮于市。”(《明太祖实录》)

  ——“太祖亲征婺洲,有侄男子进女子一人,约二十岁,能作诗。太祖曰我取天下,岂以女色为心,诛之於市,以绝进献。”(《国初事迹》)

  ——“文忠守严州,取娼妇韩氏在家留宿。太祖知之,差人将韩氏诛之。”(《国初事迹》)

  ——“赐友德宴,命叶国珍陪饮,拨与歌妓十余人。太祖令内官觇视,后国珍令歌妓脱去皂冠、皂揩子,穿华丽衣服混坐。太祖怒,令壮士拘执国珍,与妓妇连锁于马坊,妓妇劓去鼻尖。”(《国初事迹》)

  ——“太祖尝使人察听在京将官家有女僧诱引,华高、胡大海妻敬奉两僧,行金天教法。太祖怒,将二家妇及僧投于河。”(《国初事迹》)

  ——“圣祖悯常开平遇春无嗣,赐二宫女,妻悍,不敢御。……圣祖问之,不敢对,……命力士肢解其妻,分赐功臣,上写曰悍妇之肉。”(《龙兴慈记》)

  ——“中山武宁王达夫人谢氏(一说张氏),膂力过人,常持铁器重百斤者,军中随行。后太祖登大宝,中山就封,每朝见太后,谢夫人时致不平。尝有‘我家不如尔家’之言。……一日召宴内庭,中山与焉,命勇士杀谢夫人于其第。”(《北窗琐语》)

  …………

  一个女巫因为懂些天文异术而被“戮于市”,一个才女因为被送上门而被“诛之於市”,一个娼妇因为陪将士过夜而被“诛之”,一个歌姬因为身着华丽服饰而被“劓去鼻尖”,华高、胡大海的婆姨因为尊僧信佛而被“投于河”,常遇春的老婆因为独霸老公而被“肢解”,徐达的老婆因为口无遮拦而被“杀于其第”,朱元璋残害女人的行径令人发指。除了残害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女人,朱元璋对待自己的女人也极其残忍,极其卑劣。

  朱元璋称帝后,同历代皇帝一样广蓄美女,大批花季少女进入后宫。为了抑制宫女的正常生理需求,防止宫女们给他戴绿帽子,朱元璋竟然下令像“阉割”男人那样“幽闭”宫女,“于牝(按阴户)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火消减”,以至于“女往往多死”(《耳谈》)。这种像处置畜生一样处置宫女的方式,可谓至极。此外,朱元璋对那些在浣衣院干粗活的罪妇也痛下杀手,出自朱元璋身边“御卫大驾”俞本之手《纪事录》记载“上疑其通外,将妇女五千余人,俱剥皮贮草以示众”,这不能不让人想起惨绝人寰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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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女遭受如此摧残,那些妃嫔们也是命悬一线,说不定一件什么事儿就会让朱元璋拿起屠刀。

  《明会典》称,“太祖四十妃嫔,惟二妃葬陵之东西,余俱从葬。”又有史书称是四十六嫔妃。不论到底哪一个数字正确,至少可以证明一点,朱元璋死前碰过的女人不低于40名。

  具体见《国榷》中记载,有昭敬充妃胡氏、成穆贵妃孙氏、淑妃李氏、安妃郑氏、庄清安荣惠妃崔氏、安妃达氏、高妃、宁妃郭氏、惠妃郭氏、顺妃胡氏、郜氏、韩氏、余氏、杨氏、周氏、贵妃赵氏、贤妃李氏、惠妃刘氏、丽妃万氏,等等。

  朱元璋对女人管理很严,甚至很残酷。一旦发现身边的女人对他不忠,或如刘邦的老婆吕雉那样有“红杏出墙”之嫌,那必死无疑。民间有一种说法,朱棣非马皇后所生,其母亲是高妃。但生下朱棣后,妃便受铁裙之刑惨死。

  “铁裙刑”是中国古代男人惩罚不忠女人的一种酷刑将铁片做成刑具,形如裙子,逼犯人穿到身上,然后把“裙子”放在火上烘烤。刑具受热,犯人的皮肉如被烙铁烙,其惨状不言而喻,结果可想而知。

  高妃怀孕不足月便产子,受铁裙之酷刑,活活将其烫死。

  朱元璋为什么要这么对待自己早产的女人?原来朱元璋怀疑她与人私通怀孕。当然,朱棣生母之死是一种民间传说,并不真实。但是,从中透露出朱元璋对待不忠女人的态度,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郭宁妃、李贤妃、葛丽妃在朱元璋的一次暴怒中同时获罪被杀,三具尸体装在一个大箩筐中,埋于太平门外。后来,朱元璋冷静下来,怒气稍解,便想将三人分开重新安葬,但三具尸体已腐烂在一起,只好在旁边立两个坟丘作三妃墓。

  洪武十四年(1381),宫中发生了一件丑闻,有人在御河中打捞出一个未足月的婴儿,显然是后宫妃嫔堕胎后扔掉的。对于这一宫禁秽乱,朱元璋闻讯后火冒三丈,无端怀疑是寡妇出身的胡充妃所为,于是亲手将她杀死,弃尸城外。后来,朱元璋想到胡充妃年近五十,不大可能做出这类荒唐事来,于是诏封其为昭敬皇妃。事情虽然过去了,但御河弃婴一案之谜团却一直窝在朱元璋心中。洪武十七年(1384),有人密报胡美和他女婿曾秘密来往于宫廷,这便引起了朱元璋对胡顺妃的怀疑。于是,胡顺妃就成为堕胎案的又一个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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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元璋的妃嫔中,有很多人是被朱元璋处死的,有些妃嫔甚至像死狗死猫一样被抛尸荒野。有些妃嫔虽然侥幸陪伴朱元璋走完了有生之年,但她们自己也同时走到了生命尽头。李贤妃聪明俊秀,知书识礼,体恤宽厚,颇有心计,做起事来当断则断,干净麻利,很有政治家风度,被朱元璋称赞为汉朝班婕妤。朱棣为燕王时,曾派人秘密接触李贤妃,希望她能说服朱元璋立他为太子,被李贤妃严词拒绝。洪武三十一年(1398),朱元璋病重,担心李贤妃这位才女将来会步吕后、武则天后尘,篡夺朱氏江山,便令其自尽,以绝后患。

  朱元璋活着的时候残害女人,死的时候也狠心拉上了一批女人。据《明史》记载“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朱元璋病重期间,翁妃、李淑妃在一旁侍奉汤药,朱元璋舍不得这两位年轻貌美的妃嫔,便拉着她们的手,一人赐给一条白练,命其自杀殉葬。朱元璋临终前,还宣布“凡殉葬宫人,父兄皆得升官,辈辈世袭。”一些熬不出头的宫人自知苦海无边,宁愿用一死来为家人挣下一份产业,被迫主动为朱元璋殉葬。据明人郑晓在《今言》和清初毛奇龄在《彤史拾遗记》记载,朱元璋死后,在明孝陵陪葬的妃子有四十六人之多。

  朱元璋制定铲头,剥皮枭首,贴桑皮纸,挑筋抽肠和阉割挖膝等刑法。

  铲头:这种酷刑是朱元璋当初专门对付那些犯人。

  剥皮、枭首。这是朱元璋惯用的酷刑,当时只要贪污60两银子的人员,都会执行这种刑。就是把人剥皮后,砍下脑袋,用来警示接替的人员。

  贴桑皮纸,这项刑罚的实施过程很简单,就是将纸用水打湿之后,往人脸上贴纸,贴的这个纸也是吸附能力很强的桑皮纸,一直贴到人窒息。

  ?挑筋、抽肠。顾名思义就是把人筋挑去,把肠子从肛门抽出来,虽然死不了,但人已经废了。

  挖膝盖、阉割。

  根据公元1397年5月(洪武三十年)颁布的《大明律?御制大明律序》载:“出五刑酷法以治之欲民畏而不犯。”

  也就是说明朝颁布五种刑制度治疗国家,让人民遵守法纪。官府断案,也都依据“五刑”来量刑。

  在明朝 “五刑”当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是笞刑,用荆条或者鞭子抽打,最严重的就是死刑。我相信很多知道“明初四大案”,已经见识了明朝法律的严酷程度。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在明朝“五刑”当中,即便是死罪,都可以花钱赎死。但是,死刑有几种情况,却不能赦免。为了得到答案,我们先从明朝“五刑”开始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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